10月16日上午,新宁县委常委会召开2020年第23次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禁捕退捕和河长制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秦立军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扛牢扛稳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决防止出现“松劲懈怠”“坐等过关”“急躁抢跑”“麻痹大意”“思动思迁”等不良心态,进一步绷紧弦、加把劲,跟着学、跟着走,确保如期保质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要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针对贫困户稳岗就业、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社会扶贫、小额信贷、致贫返贫监测及帮扶、驻村帮扶、问题整改、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列出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时限和责任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要继续发扬脱贫攻坚优良传统,新宁县级领导发挥“头雁作用”,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带着责任、带着任务深入一线、狠抓落实,为乡村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提供“保姆式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脱贫攻坚考核要求,完善现有数据对接机制,确保数据100%共享、有效、准确。
会议强调,迎接国家数据质量评估和省脱贫攻坚实地考核,既是攻坚期内最后一次“年度考”,更是一场决战决胜的“收官考”。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做到任务落实到点、责任压实到人,推动各级各部门带着任务抓落实,奔着问题抓整改。要继续实行脱贫摘帽期间的工作机制和奖惩机制,实行“一天一汇报”制度。各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和县委常委所在单位要带着工作清单深入一线,驻乡驻村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完善考核数据链条,及时调整各项数据指标。各扶贫后盾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一沉到底,深入联点村坐镇指挥工作开展,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到位,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新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