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流逝,斗转星移;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中秋、国庆双节长假,
被工作“封印”已久的你,
终于要解放了,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
是不是要开着爱车到处走一走?
已经get到小编此刻的心情了……
在这特别的日子里,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邵阳交警有“礼”了。
10月1日,隆回交警在桃洪西路段开启一直播进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除了对未系安全带、未戴头盔、摩托车打伞的市民进行劝导教育外,隆回交警还给大家带来节日的“礼物”,又来送头盔啦!
隆回交警在隆回县桃洪西路
为过往摩托车驾驶员赠送头盔
并指导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咦,在直播中发现还有司机没有系安全带……
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对于驾驶员的安全保护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率降低70%左右。
新宁交警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畅行崀山交警同行 ”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百日攻坚行动”,10月1日上午10时,联合湖南交警抖音平台开展崀山景区道路情况现场直播。
在直播中,主持人首先介绍今天天气、气温和崀山景区概况和崀山北大门生态停车场,并就群众关注的交警部门“十一”长假工作举措、最新交通动态、路况信息及出行参考向广大观众做了介绍。
直播结束后,蜀黍收获了一群小观众
偷偷说:蜀黍被小朋友索要签名了
具体处罚标准为:
(一)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2分;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二)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记2分;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
(三)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的,予以纠正、教育。发现不佩戴安全头盔,通过采取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义务交通劝导等措施,不断强化市民自觉使用安全头盔的意识。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不可忽视,不可大意!
来源:邵阳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