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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出台“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十条措施,这些“红线”你了解吗?

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的十条措施》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邵阳经开区党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的十条措 施》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的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巩固拓展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切实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十条措施。

一、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1.严禁超预算开支,坚决落实只减不增要求,凡公务接待费执行数超过年度预算的,严格按比例相应压减次年公务接待费年度预算。

2.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及食堂开支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3.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禁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4.严禁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严禁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二、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

5.严禁违规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确需因公出国(境)的,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6.严禁违反经费先行审核制度,不得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列入其他专项活动经费,不得向下属单位、企业摊派或者转嫁费用。

7.严禁违规报销因公出国(境)费用,严禁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

三、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8.严禁违规更新和购置公务用车,对超编制、超标准、超预算更新和购置公务用车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管好用好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严禁违规派车,严禁违规自行、长期、固定租赁社会车辆。

10.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虚开发票、虚假修车、虚报车辆维修费用。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完善制度,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规范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各级财政部门要规范“三公经费”统计口径,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要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公示力度。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紧盯“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结合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试点和“全省一张网”公车信息平台监管系统运行,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加强日常监督,开展专项检查,精准有效发现问题。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严惩不贷,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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