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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禁售野生鱼类行动

绥宁新闻网讯  8月6日清晨,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县城农贸市场、老街等水产销售点,对野生鱼类销售者进行禁售野生鱼类政策宣传,拉开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的序幕。

为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交易链条,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六个一律” 要求,即凡企业名称中带有“江鲜”“捕捞”字样的一律不予登记,登记的一律予以整改;凡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的,一律责令下架违法信息;凡发现捕捞、出售、购买、加工、消费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一律责令撤除并严肃查处;线上线下一体推动,凡采购、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凡涉及长江禁渔的投诉举报一律严肃处理,努力实现市场零交易、电商平台零销售、餐饮零供应、广告零发布目标,维护绥宁县重点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个,对20多个野生鱼类销售者进行销售劝阻及禁售野生鱼类政策宣传。 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把好登记准入关,加强市场销售、餐饮行业、电商平台、水产制品生产企业、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捕捞渔获物线上线下交易,采购、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保护长江流城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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