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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集中开展城区电动自行车顽瘴痼疾整治

7月9日,邵阳市公安局召开城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前期整治工作成效,部署为期3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

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朱建龙主持发布会

党委委员、副局长朱邵武发布新闻
目前,我市城区电动自行车存量达到5.4万台,其中95%以上属超标电动自行车。这些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乱停乱摆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安全隐患大,是城市交通秩序的主要乱源。据统计,2019年以来,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68.5%,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加之,大部分车辆未购置保险,在责任理赔时往往无力承担,从而引发较多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安宁稳定的一大顽瘴痼疾。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邵阳公安将举全警之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城区电动自行车百日综合整治。将按照三区政府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外围设卡守点宣传劝导,内围机动巡逻查控”为主的常态长效管控模式,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秩序,完善道路机非隔离护拦设施、路口非机动车待驶区,规范专用信号灯设置,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是对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由交通运输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是对无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以及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月4日至7月8日,邵阳市城区共查处电动车闯红灯1379起,逆向行驶1427起,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1575起,收缴非法伞具388把,暂扣电动车354辆,劝导教育电动车驾驶人14379人次。
下一步,邵阳公安将全天候在城区“限摩限电”区域道路严厉打击超标电动自行车、非市区号牌摩托车、非市区号牌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和停放等违法行为,全力推进城区电动车顽瘴痼疾整治专项斗争,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湖南日报、湖南红网、华声在线、邵阳日报、邵阳晚报、邵阳广播电视台邵阳新闻网等省市10余家主流媒体,以及市公安局相关警种部门民警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

来源:邵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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