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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一男子非法狩猎雉鸡 获刑3个月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5日讯(通讯员 戚娜)近日,邵东人民法院庭审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申某亮被判处拘役3个月,此案是该院成立以来首例非法狩猎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申某亮,男,偶然发现其村有雉鸡(俗称野鸡)出没,被雉鸡漂亮的羽毛吸引,从而萌生将其捕获的念头。2019年9月,申某亮从淘宝网上买了大音量超声波干扰器(捕鸟诱捕装置)、捕鸟套及强光打猎疝气灯等狩猎工具,利用工具捕获2只雉鸡,并将捕获的雉鸡圈于门店内喂养,作观赏或繁殖用。今年4月,公安机关将申某亮抓获。

邵东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申某亮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采用禁用的工具猎捕受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雉鸡,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狩猎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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