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7日讯(通讯员唐少勇 王丽丽 夏勇 柳月)6月9日,新宁县自然资源局在武冈法院的督促下自动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王某诉新宁县自然资源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自2019年5月1日武冈法院开始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行政案件受理数量剧增,受理行政案件376件,同比增加469.7%,其中裁决后进入执行程序的4件,占比1.06%,目前被诉行政机关均履行到位。
近年来,武冈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机关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作了行政类案件的专门执行通知书,在通知书中明确告知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该执行通知书由执行员亲自送达上门并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交换意见,执行员口头再次告知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及时跟踪反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不时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跟踪了解行政机关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进展情况;诉讼类行政案件执行集中由一个执行团队办理,促进了行政执行类案件办理的专业化、高效化。
通过采取以上执行措施,行政案件执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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