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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鹏高督查北塔区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

5月7日,由北塔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鹏高、政法委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到陈家桥乡陈家桥村、茶元头街道马家村、白田社区督查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每到一处,督查组都采取看现场、提问题、查资料等方法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督查,发现各试点村(社区)群众踊跃加入居民议事会、矛盾调解会、禁毒协会、志愿者服务协会、红白理事会、乡风文明劝导队等群众自治组织,并制定了新的村规民约,各项群众自治工作都在“边探索边开展”的情况下稳步推进。

政法委分管负责人要求:各个试点村(社区)要围绕“五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来开展基层群众自治,有效提高基层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

刘鹏高强调:基层群众自治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绝对不能脱离或弱化党的领导;一定要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下开展,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一定要在以村民为主体的条件下开展,真正将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一定要在围绕“五个民主”的前提下开展,提高群众当家做主的能力;一定要在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的前提下开展,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转化成群众自治的规章制度。要通过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进一步促进乡风文明、产业振兴、家园美丽、社会和谐、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促进全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陈昭)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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