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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法院巧调解挽回贫困户损失

4月23日,武冈市人民法院邓家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撞死贫困户家耕牛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为贫困户肖某某挽回损失4500元。

2019年8月13日,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肖某所牵的黄牛相碰撞,事故发生后,被告周某驾车离开现场。此次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由周某承担全部责任,肖某不承担责任。肖某的黄牛受伤后,经治疗无效于三天后死亡。周某的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时间内。事故发生后,因周某迟迟未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肖某遂将周某起诉至武冈法院。

武冈法院邓家铺法庭受理此案后,了解到原告肖某系武冈市双牌乡某村的贫困户,被撞黄牛系原告肖某耕作农田的保障,黄牛死亡给原告肖某带来了精神上及财产上的双重打击,如不妥善处理好,恐令肖某家经济状况雪上加霜。

庭长陈远雄高度重视此案,以法定最快速度安排了此案开庭。在庭审中,被告周某认为由于是黄牛先撞破护栏,突然闯到马路中央才发生的碰撞,交警大队出具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失公平,因而不同意赔偿。被告保险公司也提出质疑,牛儿到底去哪儿了?是撞死的还是治死的?是埋了还是卖了?黄牛购买后是增值了还是贬值了?由于原告肖某不能举证解答上述疑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法院应驳回原告肖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单从证据来看,原告肖某确实是证据不足,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判决驳回原告肖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但法律无情人有情,陈远雄本着保障贫困户切实利益的原则,多次做被告周某及被告保险公司的工作,经过三天的沟通协调,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肖某因黄牛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元,由被告周某赔偿原告肖某因黄牛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500元。

来源:邵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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