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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案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邓新宇 李伟)4月28日10时,新宁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河长办涉水综合执法大队对新宁县万塘乡进行执法巡查,发现姚某某和王某某在万塘乡长塘河赤塔村河道内非法电鱼。新宁县森林公安民警及涉水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将姚某某和王某某抓获,并传唤到新宁县森林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查明:姚某某伙同王某某在新宁县万塘乡赤塔村肖家冲池塘用电鱼机共计电到青蛙4只、龙虾8只、黄鳝5条、泥鳅10条。姚某某和王某某发现池塘野生青蛙和鱼类太少,双方进行商量后决定到长塘河赤塔村姚家坝河道内电鱼,刚刚电到石鼓股鱼45条、丁板鱼4条、螃蟹1只、沼蛙1只就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

姚某某和王某某违反了《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渔政管理工作的通告》“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在池塘里电击野生蛙类违反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为加强我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新宁县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不要在夫夷江流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和非法狩猎,否则必会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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