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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成功化解兄弟十年积怨

4月21日,洞口县人民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尹帮治、县政协委员曾大童见证、监督案件执行,成功化解了向某胜、向某生兄弟之间的十年积怨。

向某胜与向某生是亲兄弟,向某胜已经75岁,向某生已79岁,双方的房屋前后相邻。申请执行人腿部有残疾,日常出行需要坐残疾人轮椅车从向某生房屋左边小路经过。向某生经常在路边堆放砖块等杂物,使申请执行人残疾轮椅车常常难以通行。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经村、镇干部多次做工作未果。申请执行人多次上访,但一直未能得到妥善处理。2019年1月,双方发生争吵,向某生及其子向某聪将向某胜致伤,向某胜起诉向某生及其子向某聪进行赔偿。法院判决向某胜等予以赔偿。后向某胜又在2019年8月,向某胜向法院起诉要求拆除向某生在路边堆放的砖块、打谷机、铁丝网等杂物,以保障其正常通行。法院判决向某生及其妻李某拆除上述杂物。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人员向向某生及其妻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但向某生及李某情绪激动,并扬言“要拆除其铁丝网、砖块等物,除非他死了”“死也要死在执行现场”。 向某胜则称如果法院不执行,将再次到省市上访。因申请执行人向某胜系残疾人,年事已高,而被执行人也已年届七旬且身体存在多种疾病。执行人员采取先做思想工作作,促使其主动履行,但先后三次上门做向某生及李某的思想工作,均遭其拒绝。为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同时又防止被执行人向某生及李某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意外,执行人员向院长李林进行汇报。院长李林亲自部署,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见证、监督执行,并联系当地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参与并协助执行。

4月21日上午,在李林的指示下,洞口法院出动执行人员15名、警车5台。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并设立指挥协调组、稳控组、强制拆除组、警戒组、抓捕组、宣传组。到达执行现场后,在指挥协调组的统一指挥下,警戒组拉起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稳控组对被执行人向某生和李某分头进行稳控;强制拆除组对砖块、铁丝网等杂物进行强制拆除;抓捕组待命,随时准备抓捕任何冲击执行现场的违法人员;宣传组进行拍照取证,录音录像。期间被执行人李某连曾到执行现场放泼,倒在地上不肯起来,被稳控组人员迅速扶起,并让她坐到椅子上抬起来移入房内。一个小时左右后,堆在道路边的砖块、铁丝网等物已被清除,道路变得通畅。至此,案件执结。县人大代表尹帮治、县政协委员曾大童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满意。执行人员决定撤离,并商请由镇、村有关干部留下来继续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确保案结事了,镇、村干部表示同意。县人大代表尹帮治、县政协委员曾大童主动要求留下来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保持道路通畅,双方不再争执,被执行人也不再在道路上堆放砖块等杂物。镇政府则承诺:为方便通行,镇政府负责将临向某胜房屋的道路用石块砌一处保坎,与路面同高,费用由政府负担。双方均表示同意。4月24日,双方已按约定将保坎砌好,兄弟握手言和,至此,兄弟十年积怨得到化解。

来源: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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