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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庭“发飙”促案和解

4月23日,在一起赡养案庭审中,一向低调谦和的大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莲却当庭“发飙”了,怒斥被告无法庭纪律,无庭审态度。

刘莲法官

置身庄重严肃的审判庭里,身着法袍的法官作为庭审的主导者,代表着庄严的法律,他们一直是斯文、平和、亲切、理性的,而此次庭审,被告们的行为确实“惹怒”了刘连法官。

案件原告黎某英是一名76岁的老人,有一个女儿和三个儿子,大女儿外嫁,按照当地习俗无法照顾老人的起居。大儿子一直未婚,经济条件较差,赡养能力有限。具备赡养能力的二儿子和三儿子一方面计较姐姐和兄长未赡养老人,另一方面为母亲的财产处置和赡养支出等问题提出种种条件,不愿意接纳母亲。老人家无处可去,遂一纸诉状将四个儿女告到法院。

庭审前,为了赡养问题,大儿子、小儿子言语不和,已起了争执,甚至动手扇对方耳光,通过法院劝解,才顺利开庭。而庭审中,只要老母亲一发言,大儿子、小儿子便喋喋不休指责母亲财产分配不均,且态度恶劣,恶语相向,无视法庭秩序,多次无故离开法庭。刘莲见此恶劣行径,终忍不住当场“发飙”了。

庭审结束后,本着家庭矛盾宜解不宜结的原则,刘莲法在教育批评后,见四个被告态度有所转变,马上组织进行调解。

最终,四个儿女和老母亲达成了调解协议,黎某英跟随二儿子生活,其现有存款和住房的分配继承也都作出了各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案,双方当即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历经近5个小时的连续工作,这起赡养案件虽然有一个“发飙”的小插曲,但终于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和结案。

(通讯员: 刘慧隆)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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