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0日讯(记者 张佳伟 通讯员 杨坚
汤伟志)4月20日上午,新宁县公安局对外发布,该县金石镇居民许某江因涉嫌非法持有弹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新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案民警介绍,今年2月17日,他们在办理霍某非法经营案依法对该案犯罪嫌疑人霍某住宅进行搜查时,在其丈夫许某江放置在住宅卧室保险柜的私人抽屉内查获一盒子弹,共计70发。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不露声色,决定先从外围清扫战场、收集固定证据。
次日,办案民警将查获的子弹送至邵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鉴定。经鉴定,查获的70发子弹均认定为51式7.62mm制式手枪弹。
同时,办案民警对该案开展缜密侦查,4月16日,在确切掌握了嫌疑人许某江的犯罪事实后,民警将其抓获归案。面对铁证,许某江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持有弹药的犯罪事实。
现查明,许某江将70发51式7.62mm制式手枪弹放置在其住宅卧室保险柜的私人抽屉内进行保管,放置子弹的抽屉系许某江单独使用。另查明,该子弹系许某江父亲许某和生前所留遗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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