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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桥所对一起霸王条款罚款上万元

近日,邵东市市监局廉桥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检查发现一起“霸王条款”并处罚款一万元。

经调查,当事商家在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时,未征求消费者意见的情况下,向购买消费者提供的销货单上标注“如有任何异议,XX店保留此保证单之最终决定权。”等文字。商家利用单方面的条款排除自身义务,限制消费者权益,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格式合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邵东市市监局当场责令商家予以改正,并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商家罚款一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否则其内容无效。

来源: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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