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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线调解不松劲  七年制种合同纠纷一朝解

春耕正当时,武冈法院大路坪法庭主动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3月20日,大路坪法庭庭长戴宏军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水稻制种而引发的、长达七年的合同纠纷。

该案原告刘某某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农,七年前,刘某某与其所在村的部分村民一起参与了某制种公司的稻谷制种,村民林某某等人作为代表负责与制种公司衔接并签订了制种合同,制种结束后,制种公司将应支付给村民的制种款项支付给了林某某等人,并由林某某分发给参与制种的村民,其中,刘某某应得制种款3579元。然而,等村民登门找林某某要制种钱时,林某某却拿不出钱来支付。

尽管刘某某多次上门找林某某要制种款,但林某某一直推脱说没钱,2019年8月20日,林某某向刘某某出具了一张欠条,承诺于2019年年底还清刘某某制种款3579元。期限届满后,林某某仍未履行承诺,一怒之下,刘某某遂将林某某起诉至武冈法院。

考虑到在疫情期间且案件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不大,该案如能调解成功,刘某某能更快、更顺利地拿回制种款,戴宏军于是通过电话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由于制种款拖欠时间太长导致矛盾激化,电话调解未能成功。3月20日本是该案开庭的日子,戴宏军仍未放弃,主持了庭前调解,一番苦口婆心地释法明理打动了双方,刘某某愿意从制种款里扣除120元制种肥料款,林某某同意于2020年12月31日以前一次性支付刘某某欠款3459元,持续了七年的制种合同纠纷终于平息了结。

通讯员:戴宏军、王丽丽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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