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邵阳新闻 传播邵阳声音
邵商网与您共同讲好邵商故事

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长铺镇老街马路市场的通告

绥政通〔2020〕1号

为持续深入推进“四城同创”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城集贸市场经营秩序,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整洁有序的县城环境,根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9〕75号)和《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邵阳市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邵市安委〔2019〕20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整治长铺镇老街马路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门店及住户一律不得出店、占道经营、堆物,不得在门店和住房外违规乱搭乱建。

二、各临时摊位一律取缔,各经营户选择进入老街农贸市场、绿洲农贸市场或中心农贸市场规范经营,不得占道经营和在市场外经营。

三、县商务局要切实规范老街农贸市场管理,按照《绥宁县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市场内合理设置自产自销摊位专区,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引导临时摊位进入市场经营。

四、长铺镇、长铺子乡等县城周边乡镇要建立农产品销售合作社,引导辖区内自产自销的农产品进入超市销售,或在农贸市场经营。

五、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要依法从严查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摆车辆等行为。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打击。

六、广大市民要予以理解和大力支持,共同营造县城安全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安全的营销环境。

特此通告。

绥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邵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haoshang.cn/news/55722.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