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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医疗保障局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工作

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湘峰)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体系,规范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基本需求,近日,隆回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出台了《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规范了筹资标准、特殊病种、保障待遇、用药范围、支付范围等内容以及组织实施要求。

《实施方案》将已经明确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43 个特殊病种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遵循门诊诊疗规范和用药范围的前提下,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70%。

《实施方案》还提出对特殊病种门诊定点医药机构的强化管理,严格申报程序,建立特殊病种门诊评审机制等。将患者满意度、医疗服务质量、费用控制、住院率控制等指标纳入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综合考核范围。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弄虚作假、串换药品、套取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资金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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