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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获刑6年 邵东法院公开宣判三起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8日讯(通讯员
李青梅)2月27日,邵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三起利用疫情诈骗案,其中被告人黄某雁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该案邀请了4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


2020年1月底,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黄某雁利用民众急需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的心理,明知自己无货源、无能力销售口罩,却复制他人出售口罩的宣传图片和视频在自己的朋友圈内发布消息称有口罩出售。

被害人罗某看到黄某雁朋友圈后,通过微信和黄某雁谈好价格欲购买35万个口罩,并在3天内先后通过银行转账27万余元至黄某雁。之后罗某多次向黄某雁催要口罩,但黄某雁因无法联系上口罩货源,便提供了8个假快递单号,谎称已经发货,罗某多番催促后,被告人黄某雁便将罗某的微信删除拉黑。后罗某向公安机关报案,黄某雁投案自首。

2月21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邵东法院同日立案受理,并同步启动快审快判模式,依法组成合议庭。该案由该院院长谭莉娜担任审判长,该市检察院检察长夏业伟等出庭支持公诉。

根据查明的事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雁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结合黄某雁自首情节,依法作出予以判决。

同日上午,该院还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了另2起利用疫情诈骗案,其中被告人申某因虚假出售口罩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姜某因虚假出售口罩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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