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邵阳新闻 传播邵阳声音
邵商网与您共同讲好邵商故事

“保野抗疫”——绥宁县野生动物保护持续发力

执法人员当场查获37个竹鸡套和1个MP3诱鸟播放器。

绥宁新闻网讯 2月23日上午11时许,绥宁县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有外地人在长铺镇长铺社区槽子冲山场猎捕动物。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在武阳镇居民黄某某停放山脚下的小汽车上,执法人员当场查获37个竹鸡套和1个MP3诱鸟播放器。黄某某交待,在县城住家待久了憋得慌,于是开着汽车、带上竹鸡套、MP3诱鸟播放器,来到长铺镇长铺社区“槽子冲”山场转一转,伺机准备捕捉竹鸡。刚上山结果就被接到群众举报的绥宁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当日,依法对他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猎捕工具,罚款500元。

绥宁县是全省重点林区县,森林资源丰富,是野生动物赖以繁衍生息的家园。在疫情期间,绥宁县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严厉打击非法猎杀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防止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流入市场,从源头上严防、严打、严治盗猎行为,切断疫情传播、蔓延途径。

2月2日,接到群众举报称:河口苗族乡多逸寨村有一村民在近期猎捕到一只野猪。绥宁县森林公安局河口派出所民警立即处警。经查,多逸寨村沈某文在没有办理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农历1月26日用钢制“地套”猎捕到野猪1头,并制成了腊肉。当日,民警扣押了这些腊制品以及沈某文家中存放的猎套、猎夹,并依法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2月10日,执法人员巡查时,在县城农贸市场发现一家名为“农家特产”的店内摆放有烘干的七彩野鸡3只、干青蛙2.4公斤、干林蛙12包、半只干麂子。责令当事人龙某妹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店内现存的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野生动物制品和违法所得709元,并处罚款11246元。

在行动中绥宁县紧紧围绕湖南省“一封控四严禁”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安排,多措并举:一是对全县范围内的酒店、农家乐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等进行检查和封控,开展野生动物清查管控工作。二是对野生动物聚集、栖息地周边进行摸排布控,严密掌控动态;有重点、有目标加大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维护生态资源安全。三是加强林区重点地区巡护,集中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行为。斩断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中间环节,切断使用末端。四是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放野生动物“一封控四禁止”宣传资料,组织出动疫情防控宣传车202台次;发放宣传册单1520 ,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152条,同时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主动检举揭发猎捕、买卖、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倡导广大群众争做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员”和“保护者”。

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初,共查破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其中刑拘9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20人,起诉17件21人,一案正在侦查中;行动中共收缴猎具194个、禁用渔具35套、野生动物208只、非法捕捞的鱼虾30余公斤,放生野生动物156只。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邵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haoshang.cn/news/53438.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