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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秉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原则,落实邵阳市院2019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3月5日上午,绥宁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总结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成绩和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深入推进20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上,院扫黑办专干付莹汇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至今,我院共受理涉恶案件9件47人,其中批准逮捕7件17人,起诉 6件 35人。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绥宁县的黑恶势力团伙。
院扫黑办主任李德福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对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自觉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一是学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二是学习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和打三伞知识;三是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压实责任。结合2019全市检察机关“执行力建设年”层层压实办案责任。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包括检察长三个亲自: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协调和亲自督促检查;分管副检察长两个深入:深入基层和深入办案一线。二是压实专业办案团队和办案组责任,作为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团队和办案组,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办好每起涉黑涉恶案件。 三、认真办案。案件质量是办案的生命线,要确保案件质量,不漏掉一个人,不漏掉一个犯罪事实,每件案子要准确定性,该捕则捕,该诉则诉,严格审查严格把关,要办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四、巩固成果。对典型性案例、成功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
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成伟传达学习了县委副书记吴韬同志就扫黑除恶工作的讲话精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思想上高度重视,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四是讲究工作方法,五是及时总结经验。
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学礼认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切实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打击力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突破。”李学礼说,要进一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在检察院,检察长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检察长是直接责任人,必须敢于担当、靠前指挥,要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压实到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以及每一位普通干警。
    此外,要进一步强化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李学礼表示,扫黑除恶斗争需要纪委监委、政法委、公、检、法等机关之间的密切协作,更需要检察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支持配合。下一步,院党组、院扫黑办就机制建设、内控制度、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等方面出台相关文件。同时,检察院内各部门要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秉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原则,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打出效果。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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