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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一线监督全覆盖,筑牢“战疫”纪律防线

打赢防疫阻击战,做好纪律保障。绥宁县纪委监委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期间,持续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截至2月3日,该县纪委监委下发疫情防控工作通报10期,通报批评单位9个,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56人,其中通报批评17人,警示约谈26人,诫勉11人,免职2人。

“严禁擅离职守;严禁临危退缩、临阵脱逃;严禁排查走形式、走过场……”1月27日,一份由该县纪委监委出台的《关于严肃疫情防控纪律的十条规定》下发至全县各机关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手中。“《十条规定》从工作纪律、人员排查、疫情报告、防控款物管理等方面给全县党员干部‘战疫’划出了纪律‘红线’,对于触碰‘红线’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查处!”绥宁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唐远伟斩钉截铁地表示。

“喂,是纪委吗?我们村有人在苏某小卖部聚众打牌,乡村干部劝阻也不听……”2月1日,该县设立的疫情防控工作信访举报专线接到了来自关峡苗族乡插柳村群众的举报。“感谢您,我们立即处理!”接到电话后,该县纪检监察干部与派出所民警一道立马赶到现场,强行制止。

经查实,苏某样为插柳村党员,2月1日在其经营的小卖部内与苏某福等2人打牌,还为苏某军等5人聚众打牌提供场所并收取每桌20元的“炭火费”。2月2日,苏某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体温测量了没有问题也要做好登记,要记录清楚是什么时候量的,体温值是多少。”1月30日,县疫情防控监督问责组在瓦屋塘镇白家坊村进行监督检查时,现场指出村卫生室对“两类人员”情况登记的漏洞,督促立行立改。

“战疫”工作部署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1月26日起,绥宁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县疫情防控监督问责组,坚持“日督查、日通报”制度,每天分2个督查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覆盖”、“地毯式”的监督检查。截至2月3日,共组织19个督查组,出动人员328人次,对全县17个乡镇、286个单位(监测点)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66个。

“在这样一个非常时期,我工作失职失责,在村民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深刻检讨。”
瓦屋塘镇木兰田村支部书记杨某柏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镇政府安排其负责的“两类人员”舒某清监管不到位,对疫情防控物资保管不当,造成了不良影响。1月31日,杨某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作为一名老党员,又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冲在最前面责无旁贷。”这是该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兰序平对家人说的一席话。从大年初一到现在,50多岁的兰序平每天早上7时半从家中出发,前往高速出入口,对该检测检疫点当天的值班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天候督查。“疫情一日不解除,监督工作就一刻也不放松。”连日的来回奔波,加上淋了雨,兰序平有点感冒、疲惫,但他依然与全县其他纪检监察干部一起,冲锋在前,以铁的纪律护航疫情防控阻击战。(李
斌 唐 婷)

原载《湖南日报》(2020年2月6日10版)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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