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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商务局出台抗击疫情十条措施

通讯员 伍程凌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市场商超疫情防控,加强环境整治的八条措施”的通知》精神,邵阳县商务局结合本县实际,于1月29日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市场、商超、加油站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通过微信、短信、发放纸质文件等方式,下发至全县商务系统内各单位、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要求其务必落实到位。商务工作人员同加强督查。

邵阳县商务局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内容如下:

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全面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做好疫情应对和主要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市场、商超、加油站除按商务局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外,全面接受企业所在乡镇管理,抓好疫情防控、加强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加油站等场所,要切实建立起内部防控机制,明确领导和责任人,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建立“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工作日志和台账。

各单位全面调查摸排湖北返邵人员(职工、就学就业子女、亲戚、所属企业零聘员工等),安排专人一对一跟踪服务,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确保特别防护期内不出问题。

安排专人专岗,对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两次体温监测。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上报并送县人民医院就诊,并对进场(店、站)消费者进行体温监测,发现未戴口罩、发热、咳嗽症状人员谢绝进场(店、站)消费,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各加油站对湖北籍车辆进站加油做好登记,如核实确实是春节期间从湖北回来的车辆,及时报告。

禁止在场内、店内销售、宰杀活禽,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在疫情防控期解除前,不组织举办各类促销活动。

加强对员工防疫意识教育,强化自我保护措施,在保证正常营业和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减少人员在营业场所聚集。

进一步加强安全消防隐患排查,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加油站等场所,没有采取消毒措施、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的不得营业。

发生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及时向所在地乡镇报告,并同时报告县商务局。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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