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位居民朋友: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且我局婚姻登记人员因2020年1日2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为一名武汉回乡人员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必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鉴于以上情况和原由,特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办理绥宁县婚姻登记业务,恢复办理业务暂定2020年2月10日。若有特殊情况,采用电话预约形式,调控登记数量,按顺序排号分批分段进行登记,避免“扎堆登记”,尽可能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婚姻登记中心预约电话:0739-7615539 (0739-7611489)
特此通告
绥宁县民政局
2020年2月1日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