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农村赶集的调度令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活动可能引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扩散蔓延,现决定自即日起全县范围内一律暂停赶集、关闭乡村农贸市场。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另行通知。
1.严禁各类车辆为乡村赶集人员提供乘坐、装载服务。
2.严禁任何人为乡村赶集人员提供场地、物料、商品服务。
3.严禁流动摊贩贩卖、私售行为。
4.违反以上“三个严禁”规定的,授权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
各乡、村要广泛宣传“三个严禁”规定,提前告谕到户到人,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凡出现违规赶集、聚集活动的,一律从严问责。
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