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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民宗委 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相关程序推荐,邵阳市民宗局党组研究,报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形成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名单:中共绥宁县委、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人民政府、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洞口县罗溪瑶族乡宝瑶村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名单:邵阳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张小林、新宁县麻林瑶族乡中心学校教师雷春艳。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人可以通过电话、来访、书信等形式,以实名向受理单位反映和举报推荐对象的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及电话: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739-5369002; 市纪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0739-5367173。


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12月12日

      

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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