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法院系统内部控制采购程序的有关规定,受武冈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武冈市人民法院图书阅览室、健身房、瑜伽室室内装修项目(采购代理编号XNWGZC-[2019]02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武冈市人民法院图书阅览室、健身房、瑜伽室室内装修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XNWGZC-[2019]022
3、采购项目标的、采购需求及预算:
标的名称 | 采购需求 | 预算(万元) |
图书阅览室、健身房、瑜伽室室内装修 | 详见本项目预算清单及设计图纸 | 22万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图书阅览室、健身房、瑜伽室室内装修 | 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 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 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
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其他说明。自行勘察施工现场并提供简易施工方案,需与前期设计方案相匹配。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12月12日 16: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市委党校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应当确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冈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先生 15073987187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武冈市都梁路,武冈市委党校内
联系人:唐女士 0739-4233998
监督部门:中共武冈市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2019年12月9日
来源:武冈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