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26名农民工高兴地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到了20万元的拖欠工资。
2018年10月,洞口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26名农民工投诉称,洞口县某工地拖欠他们工资尾款20万元。接到投诉后,洞口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多次与该工地负责人联系,并按规定下达了法律文书,要求按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该工地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
针对这种情况,洞口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执法,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将20万元的拖欠工资全部被追回并发放到26名农民工手中。
来源:洞口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