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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项的通告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项的

通告

 

(一)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在外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时间

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户籍地以户为单位缴费参保。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2020年2月29日。没有在缴费期间内参保缴费的,不予补参。

(三)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年。

2、当年度新生儿缴费。对于预产期在2020年出生的(妊娠满37周以上的)胎儿,其父母可以在2020年2月29日前提前为其缴费参保,缴费标准为250元/人/年,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父母所在家庭医疗保险筹资票据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核对信息并登记参保。没有提前参保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户口上在本区的新生儿,也可以由其父母在新生儿出生后28天内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必须全额缴纳当年度筹资总额,从缴费即时起即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28天内没有办理参保手续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双方都参保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参保证明)且户口上在本区的新生儿,也可以由其父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但必须全额缴纳当年度筹资总额,从缴费当日起满一个月后开始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

3、政策允许的因户籍变动、复转军人、暂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刑释人员等未在2月29日前缴费的,应全额征缴,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待遇。

4、困难人员缴费

 

人员属性

个人缴费

政府资助

备注

一般居民

250元/人

0元

 

特困人员(五保户、孤儿)

0元

250元/人

 

社会救助兜底对象

(建档立卡户+低保户)

0元

250元/人

 

城乡低保对象

175元/人

75元/人

 

农村特困优抚对象

0元

250元/人

 

贫困重度残疾人

0元

250元/人

 

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非低保对象)

125元/人

125元/人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

0元

250元/人

1、北塔区办税服务厅、北塔区范围内各银行(含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长沙银行)网点柜台以及智能终端均已开通缴费,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办理;(四)缴费渠道

2、各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网上办理缴费;

3、湖南省税务局“湘税社保APP”通过实名注册,可办理缴费和代人缴费、业务查询、政策咨询相关业务;

4、各乡(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代办点均可协助办理缴费事项。

(五)业务咨询

缴费政策、参保登记、待遇发放等业务由区医疗保障部门宣传辅导(12333热线),缴费方式、缴费渠道等业务由区税务部门负责解释(12366热线);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北塔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电话:0739-5632366。

 

邵阳市北塔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北塔区税务局

2019年11月30日     

 

来源:北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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