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11项及湘环督办函〔2018〕8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2017年3月,邵阳市公用事业局、市城建投集团公司未经论证、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将城区3个污水处理厂污泥与龙须塘工业区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两沟底泥埋入未设置渗滤液和场内雨水导排收集系统的原热电厂灰坝填埋场,填埋场渗滤液经雨水集水井后直接排入洋溪沟,同时龙须塘工业区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两沟底泥干化场超期暂存两沟底泥和生活污泥33249吨,渗滤液未进行收集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 |
整改目标 |
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到位。 |
整改措施 |
1.加快工作进度,邵阳市污泥处置中心投入正常运行;2.将城区3个污水处理厂污泥及两沟底泥干化场超期暂存生活污泥转移至污泥处置中心规范化处理。 |
整改成效 |
1.市污泥处置中心投入正常运行; 2.已将城区3个污水处理厂污泥及两沟底泥干化场超期暂存生活污泥转移至污泥处置中心规范化处理。已达到我局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目标。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5日-2019年 7月19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62253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10日
来源: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