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以下药店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10日,自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8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序号 |
所在地 |
企业名称 |
经营范围 |
经营方式 |
经营 地址 |
检查员 |
检查时间 |
1 |
邵阳民安九康大药店 |
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限药食同源定型)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胰岛素※ |
零售 |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新滩镇办事处江北社区第十四组 |
张东方、王丽娟、彭芳蓉 |
2019-03-05 |
监督电话:0739-5500010 传 真:0739-5500010
通讯地址: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422000
电子邮件:191729521@qq.com
特此公示。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