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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73号提案的答复

吕明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告知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我局交警支队与邮政公司合作,在系统中导出违法车辆信息,通过EMS邮件的方式,3天内向车主邮寄《违法信息告知单》。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发现许多车主因工作变动,实际住址与身份证住址不符,信件退回率高,送达效果不理想。2015年,针对上述情况,交警支队采取短信息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又与邵阳市移动公司合作,在系统中导出违法车辆信息,违法信息录入的当天通过手机短信向车主发送违法告知信息。

2016年,公安部高度重视违法短息告知服务,研发12123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湖南省所有电子监控抓拍、手工录入的车辆违法信息,在录入系统的同时立刻通过12123平台自动把违法告知信息发送到车主手机上,实现了即时、点对点的发送,根据交通违法抓拍一般情况下须72小时录入处罚系统的时效要求,理论上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抓拍后,车主都能在3天内收到告知短信。

您提出的“驾驶人对自身交通违法行为不清楚,导致经常因同一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问题,可能是因为车主更换电话号码没有及时到车管所变更,或者是在车管部门登记时,登记的电话号码书写错误,导致车主使用的电话号码与车管所登记的号码不符,无法及时收到违法告知短信。为保证交警车管部门登记的车主联系方式准确无误,需要广大车主和驾驶人的配合,为此,我局在全市九县三区的车管所、检车站、违法处罚等窗口部门粘贴通知,同时一直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请变更电话号码的车主及时到车管所办理变更业务。为了更加方便群众,今年4月11日,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开通了在手机APP上申请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业务,车主和驾驶人只需要在家通过手机提交申请,交警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联系方式的变更。

您提出的“交警部门存在故意隐瞒情况告知,增加罚款收入的嫌疑”的问题,我局交警部门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规范执法作为交警工作的生命线,经常开展执法检查,抽查执法案件和非现场交通违法信息抽检,同时设专门岗位受理交通违法案件申诉,绝不存在想办法增加罚款收入问题。

邵阳公安局

2019年5月14日

来源:邵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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