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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邵阳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巡礼(五)】审查调查强势发力 ——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2018年,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895件、结案28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55人;立案审查市管干部75人,移送司法机关49人,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

案件的查处,进一步彰显和印证了我市持续保持着惩贪治腐高压态势,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去年来,邵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高压反腐”实现“绝不放过”

2018年召开的十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上,邵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文密发出号令,“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不收敛不收手。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既要夯实治本的基础,又要敢于运用治标的利器,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反腐斗争不停步,不松劲,再出发。2018年,邵阳市立案件数、结案件数、处分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43.3%、47.9%、49.8%,各项审查调查指标均居全省前列。承办了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谢进案,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腐败问题的案件。全市共对26人采取留置措施,严肃查处了向方雪、朱甲云、彭嘉明、吕伯平、王新、陈青云、罗翔国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震慑效应充分彰显,为取得全市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市监委“留置第一案”向方雪案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作为盯住“关键少数”的成功案例重点推介,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如何盯住“关键少数”,推进监察全覆盖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老虎”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只要损害了群众的利益,都在坚决惩治之列。去年9月,邵阳市纪委对武冈市马坪乡石地村原支部书记段小平在危房改造中乱作为问题进行了通报,对一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这只是去年以来通报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696件中的一件。典型案例的通报,彰显了我市惩治腐败“零容忍”的决心。

既要拔烂树,又要维护一片森林。市纪委监委坚持查防并举,在加大查处职务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的同时,在预防上下功夫,组织市四大家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到长沙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选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典型案例,编印《身边的警钟》发放给全市2.5万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在全市开展“讲政治 守纪律 重操守 争做新时代廉洁从政的标杆”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筑牢“不敢腐不想腐”思想堤坝,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处置的“后半篇”文章。

“宽严相济”践行“四种形态”

有力消除腐败存量,有效遏制腐败增量。过去一年,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查办案件数量、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立案件数”、“处分人数”等八项指标在全省排名第一,“问题线索处置件数”“谈话函询”“初核”“了结”等六项指标在全省排名第二,开启了全省“领跑模式”。

过去的一年,邵阳市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宽严相济”与“标本兼治”紧密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邵阳市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0398人次,占比分别为73%、21.5%、4%、1.5%。在全市通报3起断崖式案件,既体现了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的坚定决心,又彰显了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邵阳市共有337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待违纪问题,主动上缴违纪款3140.4万元。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曾市南表示,“我们要一以贯之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惩治腐败绝不放松,扎牢制度的笼子,让制度长牙,有效管用。同时,对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要予以保护,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来源:邵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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