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4号)有关规定,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 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7 号)基础上,结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培训需求,经研究,制定《邵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中所列职业(工种)须在邵阳地区接受培训考核,考核结束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由培训机构发放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二、《目录》中所列职业(工种)凭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按照五级水平(初级工)享受补贴;
三、《目录》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上级政策变动,视情况再作相应调整。
附件:邵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阳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6日
附件
邵阳市职业技能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
序号 |
职业名称 |
技能等级 |
培训费补贴标准 (元) |
1 |
皮制品加工工 |
初级 |
550 |
2 |
农作物种植加工工 |
初级 |
550 |
3 |
果树种植加工工 |
初级 |
550 |
4 |
工艺品加工工 |
初级 |
550 |
5 |
印染工 |
初级 |
550 |
6 |
垃圾处理工 |
初级 |
550 |
7 |
发制品加工工 |
初级 |
550 |
来源: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