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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与对策建议

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与对策建议

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洪范

  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为构建“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工作格局,本人结合全市办公用房摸底清查工作进行了一次调研,对前期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进一步推进改革提出了一些对策措施。

  一、前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2019年1月,我局正式组建以来,按照“抓当前、打基础、谋长远、提效能”的思路,坚持以加强“公房、公车”管理为重点,积极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当前,合理调配、强化监管。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一手抓合理调配,一手抓严格监管。一方面,抓合理调配。为切实做好市本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勤服务工作,确保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履行职责、精心筹划安排,自去年12月底开始,通过开展实地调查摸底、提报调配建议、严密组织实施、全程跟踪服务、专项督查落实等一系列工作,化解了一大批矛盾,如期稳妥落实机构改革中的办公用房调配工作,确保41家涉改单位(含二级机构)顺利搬迁入驻、正常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抓严格监管。先后3次开展办公用房配备和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及时查处整改一批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突出问题。其中,9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等单位,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备和使用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分三个工作组进行了实地抽查,严格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相关规定,落实整改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市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打基础,摸清家底、归集资产。为加快改革进程,逐步实现“集中管理、统筹作用”工作目标,坚持一手抓清查摸底,一手抓资产归集。一方面,抓摸底清查。9月份,结合在全市开展的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基本摸清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位置、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设年代、权属登记情况、办公室面积、服务用房面积、设备用房面积及房屋出租出借等情况,汇总了全市102家正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基本信息。同时,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完成了市本级76家116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房产信息数据填报,并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要求,积极将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房产信息录入全国办公用房信息数据库,为推进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抓资产归集。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打破部门利益藩篱,按照“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思路,积极归集公房、公车等资产。其中,公务用车方面,邵阳市直行政单位已归集车辆143台,邵阳市直事业单位已归集车辆28台,并对所有归集车辆按照“一车两档”要求全面建立信息管理档案。办公用房方面,虽然面临重重困难,但资产归集工作已逐步取得了突破。其中,采取统筹调剂、合署办公的方式,将原农机局办公区、原国土局老办公区等2处办公场、办公用房156间全部收归我局统一管理、统筹调配使用。

  (三)谋长远,健全制度、搭建平台。为有序有效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优化顶层设计,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平台建设。一方面,健全制度。办公用房方面,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70号)和《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9﹞13号)规定,坚持“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原则,起草了《邵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现已提交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公务用车方面,起草了《邵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邵阳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管理办法》,已提交市政府办进入办文程序。另一方面,搭建平台。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方面,邵阳市本级530台一般公务用车及执勤执法用车的基本数据信息已全面完成录入工作,其中,143台保留公务车辆全部安装了北斗卫星定位终端系统,邵阳市本级74个车改单位及相关司勤人员基础信息也已录入平台。市本级公车平台已成功试运行,全市12个县(市)区公车平台建设同步推进。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方面,已对市本级76家116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立信息数据库,并与全国办公用房信息数据库成功对接,为办公用房信息化平台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迈出了关键一步。

  (四)提效能,依规处置、助力化债。紧紧围绕“有效利用”做文章,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推进国有资产结构性调整,盘活闲置资产资源,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市国有资产处置盘活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局负责牵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努力为化解政府债务作贡献。目前,已对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办公房产开展了清查核实、造册登记工作,并已形成了“市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组2019年拟处置盘活项目及预期收益汇总表”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成熟一批、处置一批的原则,计划分三批处置盘活16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32处闲置办公房产,预期收益16676.6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既涉及到思想观念的转变,也涉及到部门利益的调整,更伴随着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面临一系列矛盾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调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对办公用房管理存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具体表现为“缺位、越位、失位”。一是缺位。对办公房产等固定资产疏于管理,认为这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事,在明晰产权、统计数据等方面不履行职责,不积极配合。二是越位。认为办公用房就是本单位的资产,随意调配、出租、出借、处置,且出租出借和处置收益未能按“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全额上缴财政。三是失位。对办公用房管理体制改革存在抵触情绪,特别是在办公用房统一调配中,有的等待、观望,有的攀比、推脱,有的甚至明从暗顶。

  (二)工作基础比较薄弱。长期来,行政事业单位重资金安排轻资产管理,导致不少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不扎实。一是底数不清。部分单位汇总统计的资产数据不全面、不准确,办公用房实际使用情况与上报数据不一致,自报房产数据尤其是部门占有的门面与上报数据不一致,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仍有待进一步清查核实。二是制度不全。资产管理和处置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脱节,资产处置、权属转移登记不及时、信息登记不准确,一些单位对出租出借办公房产现况掌握不准确、不全面,出租收益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三是管理不到位。不少单位没有专职资产管理人员,资产管理职责分散在各使用部门,造成办公资产日常管理和办公用房使用监督不到位,存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闲置、资产运行效率不高的现象,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人员素质能力与现行资产管理要求不相适应。

  (三)遗留问题大量存在。调查中发现,办公用房管理中存在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有房无证”问题突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以划拨为主,办公用房由财政资金安排建设和购置,部分单位产权意识不强,规范管理要求不高,加之资料不齐全、历史遗留问题未妥善解决等原因,有房无证等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大部分单位的办公用房未办理产权,部分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不一致。二是权属矛盾大量存在。部分单位办公房地产和私人房地产权属界定不清、存在争议,有的是办公区国有与私人土地权属分割不清晰(如原国土局老办公区)、有的是房屋产权有争议(如原计生委家属楼第一层18间房屋)。三是家属区占用国有资源的现象比较普遍。今年湖南省已出台《关于推进省直机关住宅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暨物业服务补贴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有效规范机关大院运行,严禁使用机关运行经费(含其他公用经费)开支住宅区“三供一业”相关费用。目前我市党政机关办公区“三供办一业”分离工作尚未启动,有的机关大院供水供电还未进行计量分离(如原计生委办公区),有的家属区与办公区由同一家物业提供服务但没有单独核算费用,造成多处家属区占用办公区国有资源现象。

  (四)使用管理仍不规范。由于过去没有成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部分单位资产使用管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尽管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制度,但实际执行仍不到位。一是资产使用随意性大。有的单位未经财政和主管部门审批,将调配给其使用的办公用房自行出租(如司法局将市政府办公二区的15间办公室处租给社会团体),处租收益未按规定上交财政;有的单位将公有住房出租给本系统以外的人员使用(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其中心办公区内的公有住房出租给私人住户);有的单位存在闲置办公用房被职工私自占用的现象(如原物资局办公楼中有8户职工及家属居住于楼内)。一些单位房产对外出租未按规定进行评估,也未公开招投标,一些房产出租面积大、租期长,租金低,签订的出租协议也不够规范,需收回房产时很难在短期内解除出租协议,有引起法律纠纷的风险。二是维修管理自行其是。本轮机构改革后,不少单位因调整了办公场所需要对办公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其修缮计划、预算资金均未报资产管理机构备案,存在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制定标准进行装修维修的现象,资产管理机构对各单位办公用房装修维修情况和动态调整情况不能及时掌握、无法有效监管。三是闲置浪费问题突出。一些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占比高,实际使用率低,造成大量公共资源的浪费。比如,原质监局产检所目前占有两处办公场所,其中有一处用于基本闲置,而原质监局锅炉检测站在市政府办公二区租用办公用房。一些单位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缺少通盘考虑和具体措施,资产利用的效益有待提高。比如,产检所将专业检测设备分散安置于2处地点,既不便于使用也不利于管理。

  三、对策措施与建议

  坚持“三统一”、“三集中”原则,以实现“规范管理、布局合理、厉行节约、资源共享、提高效率、方便群众”为目标,按照“循序渐进、稳妥实施”的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扎实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一)坚持高位推动,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的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三个层面理顺机制,凝聚合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邵阳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重点要尽快审议通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分解落实责任,实行挂图作战。二是明确改革目标。坚持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集中统一、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制度,确定实现管理职责明晰化、流程标准化、机构专业化、制度规范化、手段信息化的改革目标。三是理顺管理职责。健全责权对等、分工协作的资产管理体系。具体是:市财政局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价值管理,制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实物管理、制订具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接受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根据规定权限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优化顶层设计,着力健全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基层设计,推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一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汇报协调,力争市委、市政府尽快审议通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切实为“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管理、统一配置管理、统一维修管理、统一物业规范、统一处置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对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办公用房巡检考核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二要创新管理机制。在配置上,按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存量资产现状,编制资产年度配置计划,实行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在使用上,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超标准配置的国有资产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剂使用,临时性国有资产优先采用调剂、租用方式解决。同时,探索建立公物仓制度,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加强闲置资产的盘活利用。在处置上,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搭建国有资产处置平台,择优吸收中介机构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提供资产调剂、进场交易、报废及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三要优化管理手段。在建立运行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加快搭建国有资产信息化网络平台,通过推行办公房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公务用车、大型会议设施等国有资产的信息数据网络登记、动态调整网络申报、购置调配网络审核,建立对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事项和监管环节等全覆盖的“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动态监督机制和通用设备共建共享的“公物仓”机制。同时,依托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建立“互联网+国资”管理系统,实现资产动态即时管理。

  (三)统一资产权属,着力夯实集中管理工作基础。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首先要统一权属管理。一要进一步摸清“家底”。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家底”,准确掌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和公务用车等专项实物资产的底数和现状,对“有房无证”、权属矛盾、出租出借等历史遗留问题,一一分析原因,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二要推进权属统一登记。组织进行资产确权、变更登记、资产移交等工作,推进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参照省直各单位将办公用房权属变更统一登记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做法,试行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用一年的时间把属于市本级党政机关资产的土地、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通过调查摸底、资料移交、汇总分析、分类处理、统一登记等五个步骤将权属变更,统一登记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要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在推进资产移交的同时,加快建立实物资产总台账和分类资产分台账,形成准确、完备的资产财务体系,建立信息数据库,并与全国办公用房信息数据库对接,切实为实现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

  (四)扫清改革障碍,着力化解资产管理遗留问题。 坚持“无问题资产移交”原则,在推进资产移交管理中,要先行化解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扫清改革障碍。一要切实解决权属矛盾问题。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有房无证”及权属纠纷等问题,由资产占有使用单位负责,落实好确权登记、证照办理等工作,确保移交的资产权属明确、证照齐全。二要强力整治违规出租出借问题。对违规私自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勒令资产占有使用单位解除相关合同,限期收回,且相关的补偿和经费开支由原单位负责。三要加快推进“三供一业”分离改革。严格按照湖南省《关于推进省直机关住宅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暨物业服务补贴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机关院落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确保“三供一业”彻底实现的“账务分离、计量分离”,杜绝使用机关运行经费开支住宅区“三供一业”相关费用的现象。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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