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3日讯(张琦标 肖鸿)11月12日下午,邵阳县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与作为协作法院的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一起合作完成了一件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的跨域立案,这是邵阳县法院办理的首例跨域立案。
据了解,当天下午两点半左右,邵阳县法院立案庭法官接到开福区法院立案庭法官的电话,对方称有一例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属于邵阳县法院管辖,准备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跨域立案到邵阳县法院。随后,立案庭法官登录“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审核。经审查,该案系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徐某某因车辆租赁纠纷起诉被告董某、唐某某,其中被告唐某某户籍所在地在邵阳县,邵阳县法院依法具有管辖权。立案庭法官便立即办理了立案登记手续,并在二十分钟内向原告方微信送达了交纳诉讼费通知书等文书材料,至此邵阳县法院第一例跨域立案工作顺利完成。
邵阳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便民“的理念,打通立案服务“最后一公里”,开通”中国移动微法院”系统,并在立案大厅设立“跨域立案”窗口,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便民小知识
什么是跨域立案?
答:跨域立案服务是指对属于异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和行政起诉、强制执行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由管辖法院决定是否登记立案。
跨域立案的流程有哪些?
答: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服务窗口进行立案申请,由协作法院法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并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服务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管辖法院法官通过本地办案系统接收跨域立案申请后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通过信息系统反馈回协作法院法官,委托协作法院法官办理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