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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纪委通报5起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典型案件

 

中共邵阳市纪委通报

 

邵市纪通〔201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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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典型案件的

  

今年以来,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腐败问题,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隆回县七江镇石坪村党支部书记王云国截留挪用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5年,王云国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挪用石坪村村民曾某某、阳某某等5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2.12万元。此外,王云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王云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退还群众。

绥宁县东山乡阳溪村党支部书记杨长征、村主任杨昌表及原阳溪村党支部委员杨长海、陆奇娥截留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杨长征、杨昌表、杨长海、陆奇娥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村民产业扶贫专项资金1.45万余元。此外,杨长征等4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杨昌表、杨长征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长海、陆奇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回财政。

洞口县桐山乡市坪村党支部书记刘先清、村主任潘厚荣、计生专干尹录香、原秘书尹大万截留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5年,刘先清、潘厚荣、尹录香、尹大万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挪用村民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自来水“一事一议”工程结余款共计12.78万余元,用于支付通村公路硬化欠款。2018年5月,刘先清、潘厚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尹录香、尹大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回财政。

新邵县龙溪铺中源铺村支部书记胡继绵、村主任刘友信截留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胡继绵、刘友信截留挪用村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88万余元。此外,胡继绵、刘友信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胡继绵、刘友信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回财政。

邵阳县蔡桥乡双龙村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王步平及村党支部委员、村秘书伍和平截留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王步平、伍和平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万余元,用于支付村委日常开支等。2018年7月,王步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伍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扶贫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向全国人们作出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把扶贫攻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党的十九大将扶贫攻坚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部署。

开展扶贫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是大力惩治扶贫领域腐败行为的有力举措,从查处的案件看,虽然多数涉案金额不大、层级不高,但危害很大、影响很坏,如果任其滋生蔓延,就会严重影响脱贫成效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脱贫攻坚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拿出过硬举措、形成有效机制,在管好扶贫项目和用好扶贫资金上下功夫,确保各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抓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持续保持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邵阳市纪委    

2018年10月22日   

  来源:邵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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