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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通报5起均分产业扶贫资金典型案例

日前,绥宁县纪委监委对5起均分产业扶贫资金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瓦屋塘镇原小田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袁光夫、原村主任阳军华、村秘书兼出纳阳和容违规处置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1月,原小田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袁光夫、原村主任阳军华、原秘书兼出纳阳和容商议,并经村组干部同意,将上级拨付给原小田村的产业扶贫资金2.6万元按人均25元的标准发放给全村村民。2018年7月,袁光夫、阳军华、阳和容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河口苗族乡原新团村党支部书记李宏雄、村主任李忠德违规处置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12月,时任原新团村党支部书记李宏雄、村主任李忠德未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致使上级拨付给原新团村的4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有2.16万元被本村9个村民小组的789个非贫困人口均分。李忠德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18年9月,李忠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宏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河口苗族乡彭家村村主任苑吉贵违规处置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1月,苑吉贵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督不力,致使彭家村11个组违规将产业扶贫资金4.06万元以平均分配的方式发放给全体组民。2018年9月,苑吉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东山侗族乡阳溪村均分截留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2月,阳溪村支部书记杨长征、原村主任杨昌表、原支委杨长海、支委陆奇娥不正确履职,将该村2015年产业扶贫资金5.5万元按每人80元标准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另上述人员还在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7月,杨长征、杨昌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长海、陆奇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河口苗族乡河口村均分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河口村支部书记(原河口村第一支部书记)杨正江、秘书(原河口村第二支部书记)周先文不正确履职、监督不力,致使河口村9个村民小组将产业扶贫资金88500元以平均分配的方式发放给全体组民。2018年9月,杨正江、周先文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邵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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