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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近日,双清区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双清区严塘小学总务主任李恒等11人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8年11月27日至28日,双清区教育局在华竹小学组织全区各学校校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和总务主任参加财务培训。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上午培训结束中午集体就餐时,李恒从自己车尾箱中拿了六瓶牛栏山牌白酒与严塘小学校长曾仲民、高崇山中心校校长唐礼仕等10人饮用,被区纪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当场发现。2019年2月,李恒被免去严塘小学总务主任行政职务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曾仲民等其余参与饮酒的10人被诫勉谈话。

2、双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股股长谢立恒工作日中餐饮酒、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8年6月8日,谢立恒带领该局稽查大队副队长蒋壹韬等5人在高崇山镇卫生院及黄某诊所检查,中午在高崇山镇卫生院职工食堂就餐,期间高崇山镇卫生院院长张正军(另案处理)安排食堂工作人员购买了两瓶啤酒与谢立恒一起饮用。2018年6月15日,经双清区农业综合办工作人员梁伦武介绍,谢立恒、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阳涛、桥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王荣堂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永某诊所老板成某的吃请,违反廉洁纪律。2019年2月,谢立恒被免去药品股股长行政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阳涛、王荣堂、梁伦武被诫勉谈话。

  来源:邵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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