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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一男子无证驾驶肇事后逃逸行政拘留10日

  肇事者被依法行政拘留

  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彭晓艳)10月31日,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侦破肇事逃逸案,肇事嫌疑人罗某华被依法行政拘留。

   10月29日20时许,在隆回县桃洪镇商贸街路段,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与停靠在路边湘EN3**5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罗某华驾车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黄湘华等民警一同投入到紧张有序的侦查工作中。

   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目击证人,案情很快得以部分还原。事发当晚20时10分,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经隆回县桃洪镇商贸街路段时,与停靠在路边湘EN3**5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现场目击证人虽然予以拦截和劝说,但肇事驾驶人迅速驾车逃离现场,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案情一时陷入僵局,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连夜迅速展开现场勘查工作,并对现场周围进行走访调查和查看监控。因事发地附近无有效监控拍摄事发经过,且沿途很多岔路口无法确定嫌疑车辆的来往路线,民警只能扩大范围,把可疑路段的监控录像及过车信息全部调出逐一查看,把可疑车辆一辆一辆的比对排查。经过细致查看和比对,终于在10月30日晚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和肇事司机。

  掌握证据后,民警对肇事嫌疑人罗某华进行传唤。10月31日,罗某华来到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自首。经查,罗某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注册登记、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经过事发地点时,撞到停在路边的湘EN3**5小型普通客车后立刻驾车逃离了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罗某华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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