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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政发〔2019〕3号 邵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公、民办合作投资股份制实验学校的 招 商 公 告

为推动邵东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教育强市宏伟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2019〕2号)等相关精神及要求,结合当前邵东市第三中学整体搬迁的实际情况,经邵东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方式,新建一所由邵东市人民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合作办学的股份制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实验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1.项目地点

兴和大道以南,体育场路以北,兴盛路以西,光大路以东。

2.用地面积

实验学校总规划用地面积246亩。其中学校建设用地196亩,教学配套用房及教师周转房建设用地50亩。

3.建筑面积

实验学校按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4.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高中。

5.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

实验学校总投资7亿元左右。其中邵东市人民政府提供教育用地246亩;中标单位实际出资不少于6亿元,用于学校建设。

6.建设周期

两年(自学校地块符合开工条件起计算时间)。

二、资产权限管理

1.资产股份管理。中标单位与湖南邵东生态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成立新的股份公司,合作建设实验学校。中标单位以实际投入的建设资金持股;湖南邵东生态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邵东市人民政府,以土地资入股以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审计报告为依据,计算最终股份占比情况。

实验学校所有资产按照股份制原则属于司所有,按公司法依法管理运行。

实验学校建成投入运营后,邵东市人民政府、湖南邵东生态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负责填补亏损。若有赢利,按照双方占股比例,由产业园持股的赢利部分,全额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2.经营权限管理。实验学校建成后,总招生规模暂定6000人。其中邵东三中(公办)每届招生800人,在校学生2400人;合作办学的民办学校每届招生1200人,在校学生3600人,市教育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给予充分的招生自主权。公、民办学校学生分别按国家有关政策分类注册、分类收费分类享受同类学校的各项政策性待遇。

三、招商优惠政策

1.用地及工程建设

1)用地。246亩建设用地邵东市人民政府以教育用地评估价挂牌出让;土地出让金(含溢价部分)作为湖南邵东生态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金额。

2)工程建设费投资合作方全权负责学校建设经费。在报建及建设过程中,各种服务性收费按照公办学校同等对待。

2.学校实行一体化管理,民办学校与邵东市第三中学同址办学,联合组成××实验学校,并成立董事会。校门口悬挂邵东三中、合作办学民办学校及××实验学校的校牌。按照民办学校管理机制优化内部管理,学校管理体制按照民办学校的管理模式运行。学校财务管理按照《公司法》运作模式管理,由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派出专职会计,全程参与学校财会管理,并接受董事会全程指导监督。中层以上具有公办教师身份的管理人员享受同类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各项待遇。

3.邵东市人民政府及教育根据实验学校在校学生总人数,按上级规定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师资配备标准1:12.5,为邵东三中足额教师按照“公、民办学校相互购买服务”的原则,在足额配置邵东三中公办教师的同时,另选派100名教师支持民办教育。所聘公办教师享受同类学校公办教师的所有待遇,经费来源由政府负责。公办教师管理采取“退出机制”,考核不达标者可予调整出校,再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调出人员由市教育局另行安排,所缺编制由实验学校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予以补充。实验学校编外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课时工资,基本福利由实验学校筹资发放,其“五险二金”单位承担部分由学校负责缴纳。

4.邵东三中每年招收800名新生,在邵东市范围内与同类省级示范性学校以微机派位的方式同步招生,均衡配置生源。

5.邵东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办学环境,合理调整高中教育布局,促进公、民办学校协调、有序发展。

6.邵东市人民政府奖励实验学校“名校合作经费”1000万元。自学校正式建成投入使用后,每年拨付200万元,连续5年拨付到位。

7.建设搬迁过程中的工农矛盾由市人民政府牵头处理,确保学校如期竣工投入使用。

四、招商条件方式

1.参与招商的投资人,其举办的民办教育学校须具备十年以上全日制普通高中办学资质,拥有省级特色学校称号,不低于当地省级示范性学校的办学水平,并能引进省内高中四大名校之一或国内名校与邵东三中进行合作办学,联合设立××实验学校。建成后,需引入不低于5名的名校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引进名校先进的办学理念,并能享受名校的优质资源。

2.参与招商的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两年建设资金合理有效运营的资信条件。

3.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商,采用竞争性招商比选方式确定联合办学人。经审查合格的报名投资人有两家(含)以上时,由邵东市人民政府根据报名投资人对本项目办学首期资金投入、办学资质、教育教学管理、师资配置、投入情况、运转经费测算及整体综合实力评估,以招商比选方式选定投资人。邵东市人民政府与其按国家相关规定协商签订最终联合办学协议。如报名合格的投资人只有一家时,则由市人民政府直接与投资人协商,签订联合办学协议。

4.投资人在办学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一个月内,需启动实质性建设施工程序否则邵东市人民政府将重新启动招商程序,招商诚意金不予退还

五、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资料:1)办学相关资质证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招商诚意金银行凭证;5)名校提供的意向合作证明

2.招商诚意金:在报名前将其汇入政府指定账户82011600000020248(开户行: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东县财政局乡镇办代管资金财政专户(注明:交教育局),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

3.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0月21日-30日邵东市教育局320办公室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邵东市教育局罗中安13973564968;0739-2721321

5.公告媒体:本次招商公告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特此公告。

                      

     邵东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 17     

来源:邵东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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