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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持枪袭警 一审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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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9月9日讯(记者 戴瑾昕 通讯员 李丹枝 周盖雄 陈凌云)9月9日上午,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故意杀人、抢劫、非法持有枪支、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夏某田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付某、李某华、夏某华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年、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24日22时许,邵阳双清区高崇山派出所民警在双清区工业街第二人民医院附近蹲守抓捕吸毒违法人员,被告人夏某田、付某持枪拒捕并袭警,造成一名干警因枪击腹部致肝、胃、肠破裂,构成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田等人使用枪支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且系累犯及毒品再犯,社会危害性极大,属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犯故意杀人罪性质极其恶劣,主观恶性极深,依法应予严惩。各被告人所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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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邵阳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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