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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一份“非常满意”的反馈表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0日讯(通讯员 羊诰 杨刚坤)“你们这么快就把问题查清楚,严肃处理了腐败分子,我们对县纪委的工作非常满意!”1月5日,绥宁县纪委监委办理完一起涉及群众利益的举报,在向两位实名举报人反馈相关情况时,他们激动地在反馈表上写下“非常满意”几个字,并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此前,该县金屋塘镇纪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张家湾村支部书记杨某骗取拆旧复垦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接到举报后,镇纪委立即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因案情复杂,提请县纪委提级查办。县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办案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展开深入调查。经查,2017年至2019年间,杨某利用担任张家湾村支部书记的便利,伙同他人通过弄虚作假、虚报面积等方式套取、侵吞农户的拆旧复垦奖励资金54271.75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2023年11月,杨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年来,绥宁县纪委监委探索推行“一体化管理、分片区协作”监督办案模式,整合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聚焦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等领域,大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为基层治理赋能提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全县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3起,处理处分52人,党纪政务处分34人,移送司法3人,追回资金216.9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做实做细基层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高质量监督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绥宁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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