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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94号提案的答复

(邵城管函)第30号(A3类)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94号提案的答复

曾振杰等1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允许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国家几千年的传统,每逢春节都要放爆竹、贴春联,但是制作鞭炮的原料是火药,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其次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特别是在城区范围内,高层建筑遍布,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再有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所产生的高分贝、大范围噪声,严重影响医疗机构、单位及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2017年6月5日,我市颁布了《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市政发〔2017〕6号),通告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市民行为和移风易俗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遏制了违规燃放行为,净化了城市空气,减少了城市噪声,美化了城市环境。近几年来,由于疫情的影响,少数市民要求禁改限放烟花爆竹。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继续按《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邵市政发〔2018〕3号)明确的范围“禁炮”。并继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以期更好发挥法治规范引领作用,守护安宁环境,提升市民幸福指数,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春节等传统节日代表着一种情怀,但是娱乐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表达,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请您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遵守禁放规定,使我们居住的城市天空更加蔚蓝,空气更加清新,环境更加优美。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9月5日

来源:邵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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