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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零容忍 增殖放流保生态 新邵守护资水母亲河

昌小英彭迎春张葱

  11月17日,新邵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新邵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该县原政务中心前码头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在广大人民群众、环保志愿者的见证下,52万尾草鱼、鲢鱼、鳙鱼、黄尾鲴等鱼苗被放入资江河中。

  “苗回归自然,有效保护了我们的母亲河。”新邵县委书记统战部王振波说。

  自长江十年禁捕工作开展以来,新邵县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通过非法捕捞案件的增殖放流活动,使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和补偿,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局面。

  打响邵阳市打击整治资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第一枪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源自邵阳市“4.03”资江非法捕捞案件的侦破。

  春节期间,新邵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资江河流域进行非法捕捞河鱼贩卖牟利。接报后,该局迅速集中精干力量展开侦查,同时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的协同联动,开展禁渔禁捕会商研判,成立联合专案组,研究分析案情,全力侦查攻坚。

  “为了不打草惊蛇,确保侦查工作有序进行,我们制定了科学有效的侦查方案,通过在资江沿河两岸设置观察哨、组织民警深夜蹲守、无人机高空侦查、重点部位摸排布控等侦查手段进行缜密侦查。”新邵县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3个多月夜以继日的侦查工作,森林公安民警全面掌握了犯罪分子进行非法捕捞活动的相关情报。4月3日凌晨1时,组织30名警力在该县酿溪镇塘口村、赤水村等地资江河边开展秘密抓捕行动,成功打掉非法捕捞团伙4个,侦破系列案件2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人,查获渔获物1868公斤。

  此案打响了邵阳市打击整治资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第一枪,获得了省公安厅、邵阳市公安局和新邵县委、县政府等各级部门的高度肯定,有效维护了资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安全与稳定。

  新邵县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禁捕退捕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县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参与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洞庭清波”等联合执法行动,共同维护县域水域生态安全。近3年来,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万余人次,共办理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案6件,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176名,打掉非法捕捞水产品3人以上犯罪团伙6个,生态赔偿18万余元。

  持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5000万尾鱼苗流入资江

  “资江是我们的母亲河,非法捕捞是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们的母亲河。”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检察官、执法人员等还向市民发放宣传册,以案释法。

  “开展非法捕捞案件的增殖放流活动,可以让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和补偿,同时以案警示更多市民,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新邵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为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持续发展,新邵县在加强办理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的同时,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实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与源头治理共同推进。自2014年来,该县累计向资江流域投放各类鱼苗5000万尾,推动水域鱼种和数量大幅增加,鱼类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针对非法捕捞刑事案件,该县还同步开展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查。同时,灵活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推动社会治理,对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以有力办案促进有效治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方”的办案效果。

  截至目前,该县共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追偿渔业生态损失赔偿费25万余元,让犯罪分子承担恢复生态、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有机统一。

  新邵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谭中凡表示,他们将继续紧扣渔业高质量发展和长江十年禁渔主题,保护渔业资源,有效遏制破坏渔业资源环境的犯罪现象,加快恢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构建现代渔业发展和渔政管理新格局。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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