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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三化三办”深化居民自建房审批制度改革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0日讯(通讯员何振辉陈帆)为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居民自建房管理工作要求,邵阳县精准发力,主动在群众最渴望解决、最迫切办成的“自建房”审批制度改革上寻求新突破,积极探索居民自建房审批新模式。通过纵深推进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强化基层政府职权职能,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建立了全县居民自建房一站式审批、全流程服务、全过程监管的工作机制,开创了全县居民自建房管理工作新局面。

审批流程简约化,全面实现“一站办”。

为深化“居民自建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邵阳县在全省率先开居民自建房审批新模式。成立了“乡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乡镇和村庄规划,辖区内居民住宅、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以及居民自建房安全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一是下放一批行政审批权限。将居民自建房的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许可证核发、安全质量监管、工程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受理等行政审批权力采取直接赋权或委托赋权的方式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同时,为确保乡镇人民政府对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管得好,由县工改办牵头,组织工改成员单位的业务骨干对乡镇业务人员进行了三次集中培训,并对乡镇的审批质量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现场整改。二是设立一个窗口。为积极推进农村自建房及宅基地审批管理改革,方便群众办事,邵阳县将原来由县、镇(乡)各个部门和窗口受理的居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规划许可审批、质量安全监管、施工许可证发放、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办理等所有与自建房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整合到“乡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一站式审批窗口”,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把“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落到实处。三是集中一批审批权限。将原来由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全部集中到乡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一个部门审批,实现了一套材料并联申报多个事项、一个窗口办理多个批复、一次跑腿办好所有事情。同时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极大的精减了申报资料、压缩了审批时限,办结时限由原来3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缩减76%。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居民自建房申请1208件,其中限额以上1074件,发放施工许可证721件。

帮办代办常态化,主动服务“畅通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幸福感。一是围绕居民自建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帮代办专班,通过免费提供个人建房审批事项全流程、保姆式的代办服务,提供清单化、人性化、精准化指导帮扶,全面提升居民自建房审批效率。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县、乡(镇)、村、组四级帮代办机制,每个村民小组明确一名党员或小组长、村(社区)一名村干部、乡镇和县直机关至少两名以上干部为自建房审批服务专业帮代办员,负责村民与村(社区)、乡镇、县级部门的联络及全程帮代办。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多地跑”、“往返跑”、“怎么办”、“找谁办”的问题,真正实现了“零障碍”畅通办。三是实现“找政府找部门”到“上门主动提供服务”的转变,由帮代办人员和审批监管人员上门收集资料、核实情况、送达证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厘米”,做到了“零距离”一次办。全年累计帮代办1208件、上门办236件,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部门联动制度化,持续深化“协同办”。

根据省市居民自建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探索部门联动制度化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快速、高效、便捷,不断提升建房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建立一套机制。组织县、乡(镇)、村三级各相关部门成立居民自建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并联审批。二是完善一套图集。为节约居民建房成本,缩短审批时间,由县财政出资、县住建局主持完善和优化了原有的城乡居民自建房图集,目前图集已收集符该县各地风土人情、地貌特征的各类户型共计200套,图集经第三方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向社会公开,供居民建房自主选择,无偿使用。三是建立一个专家库。抽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邵阳县居民自建房审图专家库,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图审会议,免费为自行设计的居民自建房进行设计图审查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审图所产生的费用由财政解决,全面实现前期审批手续“零成本”办。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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