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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邵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邵阳市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1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及名额

(一)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直接为中小学教育教学服务的教研机构或者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已达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人员,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以及其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全省统一或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种类型的职称。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学校审批权限纳入各市州计划内组织申报推荐。

(二)2023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按不超过我市中小学校现有空缺岗位数的20%核定,同时按照1:1.5的比例择优向省厅推荐申报(见附件1)。

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的结构,要与所辖地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相适应,统筹考虑与基础教育相关的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并注意推荐人选在学段、学科、学校(单位)、城乡间的分布。其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正副职)的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近五个学年度(2018年下学期—2023年上学期)教学工作量均达到同学科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2/3及以上的学校党政副职领导可按专任教师申报参评。作为专任教师申报参评职称的学校党政副职领导须在学校公示其个人教学工作量。同一学校(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

(三)评审条件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湘职改办〔2019〕8号)有关规定执行。获得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考核合格以上的,可纳入职称评价有关内容。自2024年起,全省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

(四)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需在新岗位工作满 1年并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并按新系列申报条件申报职称,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二、推荐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凡符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书面申请,自主对岗(专业)申报,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校(单位)推荐。各学校(单位)要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的前提下,制定推荐(评审)工作方案并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并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相关申报基本条件和材料真伪负责,严把材料初审关。拟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县市区综合考核。根据文件下达的推荐名额,县市区认真做好所属学校申报对象的实地考核和综合考评推荐工作。

(四)确定拟推荐人选。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同行专家按照有关规定,对县市区推荐的参评人员通过审阅材料进行考评后,根据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岗位计划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形式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时,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推荐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1月16日。各县市区按指定时间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上报、补充、更换事宜。

报送地点:市教育局12楼教师工作科。报送材料时,按有关文件规定缴纳评审费用。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推荐。严格按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确保推荐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预留充足的时间;评审过程科学有序、规范公正;最终推荐结果公开、让人信服。要积极化解推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推荐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二)加大违规处理力度。进一步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健全追溯追责复核机制。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其他权益,也一并取消。对申报参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有关要求执行,并适时予以通报。

四、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教育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10号)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申报条件、材料整理等要求,按程序组织做好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推荐工作,教学案例中的一堂完整授课视频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区域内具备授课视频录制技术能力的电教、装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中心等单位(部门)负责录制。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10号)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人:谢晓明,电话:0739-5603948 邮箱:3008647@qq.com

附件:1.2023年度邵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湖南省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员数与比例统计表

3.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23〕310号)


        邵阳市教育局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附件1

2023年度邵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县市区

正高计划使用职数

分配推荐计划

推荐要求

1

市直

1

2

(1)专任教师(含以专任教师申报的学校党政副职领导)推荐人数及比例(>=70%)

(2)学校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正副职领导推荐人数及比例(<=30%)

(3)乡村教师推荐人数及比例(>=15%)

2

邵东市

8

12

3

新邵县

3

5

4

隆回县

7

11

5

洞口县

5

8

6

绥宁县

2

3

7

城步

2

3

8

武冈市

4

6

9

新宁县

2

3

10

邵阳县

5

8

11

大祥区

1

2

12

双清区

1

2

合计

41

65

    说明:1、各县市区按正高岗位设置空缺情况进行推荐;没有正高岗位空缺的学段,不予推荐;未完成正高岗位设置的县市区,申报材料不予推荐。2、推荐名额在3人以上的,在学段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每个学段都应有推荐对象。3、市直、县市区的教科院、进修学校、特殊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单独设岗且有正高岗位空缺的可不占推荐名额进行推荐。


附件2

湖南省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员数与比例统计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教育(体)局(公章)                                单位:人

学段

2023年度推荐人数

其中专任教师(含以专任教师申报的学校党政副职领导)推荐人数及比例(>=70%)

中学校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正副职领导推荐人数及比例(<=30%)

其中乡村教师推荐人数及比例(>=10%)

校(园)级党政正副职领导

教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正副职领导

小计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幼儿园

小 学

初 中

高 中

特殊教育

教研机构

校外教育机构

其 他

附件3

湘教通〔2023〕310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邵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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