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君连为新宁县民政局局长; 李 中为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任命: 刘爱华为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徐宏益的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罗武生的新宁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