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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绥宁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公示

2023年绥宁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单位:卫监执法大队

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团路3号

电话:0739-7611799

二、执法人员(从本单位的湖南省行政执法考试服务平台里导出)

姓名

职务

执法证编号

备注

颜复宝

副队长

18050822002

杨正茂

副队长

18050822003

罗启松

副队长

18050822005

18050822006

谢晔秋

18050822008

18050822009

袁丽艳

副主任

18050822010

唐汉要

主任

18050822011

唐珍梅

执法员

18050822012

执法员

18050822013

袁文英

执法员

18050822014

黄格玲

执法员

18050822015

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执法程序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听证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救济途径

(一)当事人对本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在本局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三)当事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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