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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小华同志申请因公评残的公示

张小华,女,汉族,51岁,1996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邵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巡逻处警指导大队教导员,一级警长。

2023年3月28日13时50分左右,在绥宁县公安局检查邵阳快警平台工作后,张小华与同事驾驶湘E1831警车返回邵阳市公安局上班,途经洞新高速武冈服务区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救护车送武冈市人民医院救治当天被转到新邵县正大邵阳骨伤科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T2、T3、T4、T5、T6椎体压缩性骨折。现胸背部仍然疼痛,活动受限,影响了其工作和生活。

根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规定,拟向大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张小华同志申报因公负伤伤残等级评定,现将张小华同志申请公伤评残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欢迎大家监督。

监督电话:

邵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0739–5482663

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39—5399353

大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739—2973867

邵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2023年10月31日

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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