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家坊镇避险搬迁户数共2户:杨昌坤、袁成功
二、避险搬迁户经验收合格每户应得避险搬迁费用每户共6万元。
三、避险搬迁户老宅基地拆迁完工,土地以复垦和种植,已经入住。
四、公示期限: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为七天,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唐家坊镇政府提出,举报电话(镇办公室):7730606
五、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上报。
唐家坊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